為保存原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自民國29年創校迄105年11月1日與國立清華大學合校後,歷經師範學校、師範專科學校、師範學院、教育大學,期間交織出的歷史紀錄,辦理竹師校史文物徵集捐贈事宜,詳情請參閱「竹師校史文物徵集捐贈活動計畫」、「捐贈校史資料說明紀錄表.pdf、.doc」。
❤ 竹師校史館亟需您捐贈資料,如您對校史資料的提供有任何疑問或建議,可與南大校區秘書處聯絡
-電 話:03-5213132分機71132 呂先生
-E-mail:sec2@mail.nhcue.edu.tw,謝謝您。
竹師校史文物徵集捐贈活動計畫105.12
一、 徵集內容:
與原國立新竹教育大學(含師範學校、師範專科學校、師範學院等時期)校史相關可資紀念資料。
校級活動、校慶運動會活動、系所活動、社團活動、重大事件、校園生態,建築景觀等之照片、文件、紀念品、出版品、檔案或其他形式之相關紀錄;
精神標誌-校旗、校訓、校徽、校名、校服相關文物等具重要歷史意義之小型文物等;
校務相關往返書信、名人(或校友、退休教職員)手稿/書信、會議記錄、活動相關宣傳品(含DM、摺頁或手冊等)、校園新聞剪報等。
二、 提供方式:
(一) 直接送至南大校區秘書處(竹師校史徵集計畫工作小組)
收件地點:南大校區行政大樓2樓
收件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30至下午5:00
(二) 郵寄方式:請將資料寄至『30014新竹市南大路521號
國立清華大學南大校區秘書處 校史徵集計畫收』
(三) 數位化檔案可以電子郵件形式寄至『sec2@mail.nhcue.edu.tw』
三、 資料說明:
為將您所提供的資料留下詳細紀錄,請填寫『捐贈校史資料說明紀錄表』,一併送/寄至竹師校史徵集計畫工作小組。
注意事項
1. 提供之資料請確認無版權爭議。
2. 捐贈之資料將視為同意公開。
3. 若為私人作品(例如:照片、文章),其版權(著作財產權)歸於竹師校史徵集計畫工作小組,將有權加以重製與使用。著作人格權則仍歸資料提供者。
4. 關於資料主題說明,請儘量標示清楚相關的人、事、時、地、物,以及資料來源。
捐贈校史資料說明紀錄表105.12
捐贈者基本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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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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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畢業校友 □教職員工 □其他 單位/院/系/所: 畢(肄)業年度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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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贈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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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贈資料數量及相關說明 |
例:照片3張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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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贈資料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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❤ 謝謝您的提供,所捐贈之校史資料將依相關規定,進行藏品入藏、登錄、編目、保存、維護、修復與使用管理等事務。